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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血不是胭脂

—— 驳《中国水利电力报》程青一文

    编者按:不久前,《文艺报》曾发表消息说,刘宾雁又将写报告文学了。我们这里发表的《人血不是胭脂》,便是他重新执笔所写之重要文章。在这篇报告文学中,刘宾雁再次以犀利之笔,无情的揭露了西北方电力设计院原院长、党委书记魏荣章利用职权,逼害知识分子、排斥异己的种种骇人听闻的事实,而每件事实都血渍斑斑,在魏之把持下,西北设计院曾发生了一百多起冤假错案、“反共救国军”案牵连三百多人,动用了三十多种酷刑、真自杀和假自杀七人,这些,即使在今天读来还令人发指!

    然而当揭露魏荣章的报告文学《古堡今昔》(刘宾雁作,刊一九八五年《钟山》杂志第四期)发表后,魏荣章及其同伙就在《中国水利电力报》以整整一版来回击,指刘宾雁“严重失实”。于是刘宾雁便写了这篇文章作更深入的揭露。

    刘宾雁说:“我对于作为一个人的魏荣章并无多大兴趣。问题在于魏荣章代表着一种现象,一个倾向,一支力量;简言之,他是一个标本,剖析一下这个人,对于我们理解今年满二十周年的‘文化大革命’的发生、过程及后果,对于认识我们面临的形势和前途,是不无裨益的。”而我们读了它,可以更清楚认识大陆各种阻力产生之原因所在。

    本刊发表此篇文章,是得到刘先生同意的,特此致谢。

 

    “失实!”“严重失实!”一九七九年以来报刊上几乎所有的批评报导,我的所有带有批评性的报告文学,都难逃这个指责(其他同志也大体一样)。第一篇见诸报端的对于我的批判文章,是一九八二年二月十八日的《黑龙江日报》(《北方文 学》一九八二年二月号),一整版篇幅,标题就是《评(人妖之间)的失实》。第二篇,就是《中国水力电力报》一九八六年二月七日这篇,也是满满一整版。两篇文章都代表一级不容小看的组织;都是署名文章,却又署的都是假名。不同的是,《黑龙江日报》并不否认我所写的主人公王守信,是建国以来全国最大集团贪污案的首犯,而《中国水利电力报》的文章则从根本上推翻了《古堡今昔》中对主人公魏书记的评价。因而,该文的副题虽然写的是“严重失实”,实则“完全失实”。关于“失实”的责难,大都以盖着一级党委公章的形式出现 ,而由于这种公章的权威性远远高于一个记者或作家,于是人们就形成一个印象,似乎当前报刊上开展批评以及报告文学发展的一大祸害,就是记者和作家的不负责任或不肯深入;好像党风不正者对于对他们的批评倒并不形成什么障碍,似乎需要保护的并不是敢于批评和揭露的人。去年冬季,一位同志又特别指出我的报告文学和新闻作品的 “失实”,与他人不同:别人出于无意,而我则是“有意”的,就不能不使我更加警惕了。 因此之故,剖析和回答《中国水利电力报》这篇文章,就有了另一层意义:究竟是我的作品“严重失实”,还是指控我“严重失实”的人严重失实呢?这种失实,又是什么性质呢?是刘宾雁“有意”地歪曲或颠倒事实以达到“搞乱”的目的,还是那几位化名“程青”的人有意地以伪乱真,包庇和美化一个犯有严重错误而又始终不思悔改的人,以达到他们“安定”的目的呢?

    我还想借此机会,提出一个建议。“文责自负”,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一个成果。在世界各国,评论性特别是论战性文字必须署上作者的真名实姓,这是对自己言论负责的一个表现。论争应该是平等的。希望今后《中国水利电力报》或其他报刊上批判文章的作者,都不必过于谦虚:只要您()是和一个真名实姓的人打交道,就请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正大光明地走到竞技场上来。这样,彼此也好平等地承担道义上和法律上的责任,这才是“费尔泼来”。

 
 

0.驳程青一文 | 1.传统的开端 | 2.贯穿三个历史时期的惨剧 | 3.魏荣章在文革中及其后 | 4.何故鞭尸 | 5.是谁之功 | 6.意识形态战士 | 7.所向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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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update 01/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