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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忠诚 ——十一)再次走进雷区

陈世忠一离开劳改场,他自己尚未平反,就为别人的平反奔走了。
   
    本文开头写的那个李植荣,只是其中一个。留学生汪坤元,原哈尔滨电机厂车间主任,一九六O年写信反对“三面红旗”,被判刑十年。这件事是平反了,可是党籍却没有恢复。因远在他乡,陈世忠这个非党人士便为汪坤元恢复党籍的事奔走起来,到市纪委和法院跑了二十几次。
   
    王治,他劳改中的朋友,当中学教师时被指控调戏女学生(已查明纯属诬陷)被开除公职。从此在家熬碱打草为生,“割资本主义尾巴”时又被赶出城市,一家九口,生活无着。陈世忠通宵达旦为他写状子,后经嫩江地委给他恢复了名誉,落实政策,现在一家中学担任语文教学组组长。
   
柳登桢,从小在教堂学医,有绝技,后因经济问题判刑。出狱后以打草拣粪为生。一场大风雪摧毁了他两间房,砸死一头驴,后来又被偷走了另一匹驴和驴车,急得发疯。陈世忠三次赠款二百余元救急,还再四再五地向有关部门推荐这个拔尖人才。至今没有结果。已经有点“过问政治”了,但还不厉害。
   
    由于工作需要,他常常到哈尔滨工业大学去。那学校正门一进去,正对面便是一座二层楼高的毛主席雕像。背后一块大石牌上刻着一行字:“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胜利万岁!”每天都有上千人经过这里,唯独陈世忠对这个口号发生了怀疑。他觉得,这个口号和“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一样,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是作为“刘邓资产阶级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对立面提出来的。他认为这行字应该铲掉。他给几家报纸写信提出建议,没有回音;又给《红旗》写信,仍然不理。他感到奇怪了:“莫非我错了吗?如果硬说有一条‘毛主席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的话,那就只能是导致发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路线,差一点把党和国家引向绝境。为甚么还让十六个大字金光闪闪地留在那里呢?”
       
    这种“过问”虽然也越出了一个讲授自然科学的讲师的本份,还情有可□shy;。最不该过问的是涉及本单位领导的问题。陈世忠每星期清扫
一次宿舍楼的厕所,这种活动即使改为每天一次,也不会惹来甚么麻烦。可是他对工人业大领导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提出批评了:他对分房子问题上以权谋私现象提出抗议了;还批评学校领导不支持他业余时间从事的一次重要科研活动。这就很难使领导不作出应有的反应了心理上自然而然的反应,是陈世忠这个人“怪”,他不正常 。再一深思,就觉得这个人可能有精神病;不然就是有个人野心。否则,历史情况和政治身份比他强多少倍的人都不予理会的问题,他陈世忠为甚么揪住不放,又上告领导,又向报界张扬不休呢?难道他不知道这会给他本人带来什么后果吗?
       
    陈世忠对世事并不隔膜。四年前他告别哈尔滨搪瓷三厂的前夕,给厂子留下二十五条合理化建议。第一条是政治方面的,写成五言诗一首:

   “爱厂如爱家,不惭敢自夸,
        临别殷勤语,献策‘合理化’:
        喜闻逆耳言,莫信语如花;
        兼听百家鸣,事业倍发达!”

可见,他并不是不知道中国有着一种喜听“语如花”、拒绝 “逆耳言”的倾向。再说,他陈世忠又是个甚么人?他不会感觉不到他的身份低人一等,不然,一千元困难补助金,学校为甚么一直扣下来不发给他?北京的机械出版社,有甚么理由不补发六十年代因他入狱而未发的那笔稿酬呢?一个更重要的信号,是他的一个学生同市总工会副主席之间的对话:

“你在业大上学,依你看,哪个老师最好?”

“当然是陈老师嘛。他认真负责,同学们都爱戴他......”

“大概是你向着自己的老师吧。”
       
    “不。老师那么多,我怎么不提别人呢?......主席,你们工会今天树这个,明天树那个当劳模,怎么你们鼻子尖底下的劳模就看不到呢?”

“谁?”

“陈世忠老师呀!”

“我们了解了解吧。不过这个人可能是‘内控使用’的。”
       
    但是,陈世忠之所以是陈世忠,就在于他能不顾这一切,依旧我行我素,自己亲手往脚底下栽种荆棘。这里怎样“彻底否定‘文革’”

    但是同几干里外上海的倪育贤相此,陈世忠又应该知足了。
       
    在倪育肾身上,陈世忠坚持主张消灭的那十六个字留下的印记,仍然相当深刻。在他的生活中,你几乎很难找到一九七六年十月在中国历史上划下的那条重要的界线。
       
    他出狱后,政治并未平反。经过他申诉和彭真同志在信上作了批示,并在公安和司法部门催促之下,上海海运学院才不得不同意“复查”的。一九七九年九月,学校当局草拟了一个“复查结论”,内容是:

一、倪在文革中的活动尚未构成政冶错误;
       
    二、原处理的生活作风问题,因已过去十年之久,不便再找当事人复查,故原结论仍予维持。

三、为此,撤销文革中的“开除”处份,重新另行给予行政记过处份。
       
    这就是说,他从一九六六年到一九七六年一贯反对林彪、“四人帮”和“文化大革命”以致两度招来杀身之祸的斗争,仅仅是“未构成政冶错误”!
       
    至于“经处理”的那个“生活作风问题”,又是怎么回事呢?一九六九年下半年,他拾到一个钱包,交还失主──一位女青年。那姑娘感激不已,请他顺路到自己工作单位喝了一点水,从相遇到分手不超过半小时。此事被当时监视倪育贤的专案组人员查知,便串通那女青年单位几个造反派头头,把那姑娘隔离起来逼供信,非让她承认倪育贤强奸了她不行。姑娘断然否认,便日夜轮番诱供、套供,还以“包庇反革命,要判刑”相威胁。女青年仍然不依,便被挟持到医院非法进行生理检查,还骗她说:“经查,你已有过男人。你不承认姓倪的强奸,就要交待你同谁搞的,还要以流氓分子处理你,剪发游街,取消艺徒转正,开除出厂!”一个农村来的女孩子,怎抗得住这大压力?一周后便在专案组早巳写好的揭发材料上签了字。倪育贤则被宣布为“强奸犯”关押起来,后又被开除学籍(罪状五条,前四条都是反对林彪、“四人帮”的活动)。后来倪育贤终于设法找到了那个女青年的父兄,才得悉实情。对方也深深同情倪育贤,便多次写材料和亲自找海运学院的专案组要求纠正,那边却以“不准为反革命份子翻;案!”相威胁。倪育贤本人去找,则是:“再来胡闹就送公安局关起来!”
       
    当年倪育贤因这椿事件而被关押时,专案组将他双手反绑起来,吊在仓库的横梁上拷打,他坚决不承认,就施以更残酷的毒刑。现在,他的双臂仍然不能反背,这是“文化大革命”留下的无法医治的伤痕。那么,写在纸上的诬陷之词,为甚么十五年以后还不能修正呢?
       
    其中自有道理。假如给倪育贤彻底平了反,当他到图书馆工作时,海运学院图书馆的党支部书记还能在会上这样介绍他的政治身份吗?“倪育贤这个人五毒俱全,犯过严重错误。我们要监督改造他。共产党把满洲国的溥仪皇帝都改造过来了,还改造不了他!”支部书记也就不能对倪育贤这样说话了:“现在我们党执行宽大政策,给你生活出路,你来图书馆工作,是试用性质,要老老实宾,重新作人;倘若乱说乱动,半年后就把你退回去!”
       
    更重要的一点也许是:若给这人平了反,他若追究当年再三欲置他于死地的那些政治对头可怎么办?难道让这些人都认罪下台,拱手让出得来不易的权益吗?这种顾虑一点也不过份,他们对倪育贤的了解,算是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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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ast update 01/15/11